服務條款與免責聲明
商業實體:BOOMARKET (香港商業登記) · 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09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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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條:平台性質與角色定位(純中介技術撮合者)
- 本平台僅為「二手閒置物品資訊分享及代辦第三方物流撮合之技術中介平台」。
- 本平台並非任何二手物品之擁有人、供應商、賣家、分銷商、拍賣人、委託人或其代理人。
- 任何因物品發布、撮合、贈與或所有權移轉所產生之法律關係,僅存在於送物會員與領取會員之間。
第 2 條:二手物品「現狀交付」(AS-IS)與絕對免責聲明
- 絕對現狀交付:本平台上所有物品均以「現狀」、「現有品質」及「包含一切已知與未知瑕疵」之形式無償贈送。
- 排除一切法定與默示擔保:本平台及送物會員明確排除並拒絕承認任何明示、默示、法定或其他形式之陳述、條件與保證(包括適銷性、特定用途適用性、真偽及安全性能等)。
- 領取人自負一切風險:一旦物品於順豐完成取件,本平台與送物會員一概不接受任何理由之退貨、退款、換貨、補償、維修或保養請求。任何因物品瑕疵造成之損害,本平台概不負責。
第 3 條:順豐速運第三方物流免責聲明
- 獨立第三方物流:本平台之物流配送由順豐速運提供。本平台非承運人,買家支付之運費為全額代第三方收取。
- 運輸免責:寄件人完成掃碼投櫃後,物品於運送途中遭遇之任何破損、延誤或遺失,本平台概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- 索賠爭議必須直接且唯一依據《順豐速運香港運單契約條款與條件》處理。
第 4 條:平台超時履約(SLA)自動化機制
- 24 小時買家付款窗口:逾時未支付運費者,系統將自動判定訂單作廢,物品重新釋放。
- 48 小時賣家寄件窗口:若賣家超過 48 小時未投件,系統將觸發違約機制全額退還運費,此為買家獲得之唯一且全部之救濟措施。
第 5 條:禁止發布之違法與危險物品清單
嚴禁發布超出智能櫃尺寸(45x35x31 cm)之大傢俬及違法物品,包含但不限於:
- 武器、易燃易爆品及危險化學品;
- 毒品、處方藥物;
- 侵害商標權之仿冒品(盜版假貨);
- 淫穢物品或兒童色情物;
- 活體動植物、需冷藏之生鮮食品;
- 贓物。
第 6 條至第 8 條:責任上限、彌償與爭議管轄
- BOOMARKET 對單一用戶或單一交易之累計最高總賠償限額,絕對以該爭議訂單買家向本平台實付之該筆順豐運費總額或 HK$ 100 為絕對上限(以較低者為準)。
- 用戶同意就因違反條款或侵權引起之第三方索賠,為本平台提供全面彌償保證。
-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各方同意服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之專屬管轄權。
